為貫徹落實《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人才引領、科技創業🧜🏿♀️,製度先行🕞、園區先試”八項重點計劃的通知》(寧委發〔2011〕35號)和《中共南京市委辦公廳💇🏽♂️、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領軍型科技創業人才引進計劃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寧委辦發〔2011〕70號)的精神和要求🛂,特發布2011年度南京領軍型科技創業人才引進計劃(簡稱“南京321引進計劃”)申報公告。
一、申報對象
具有碩士以上學位,或具有副高以上職稱的;在南京行政區劃範圍之內註冊(或擬註冊)創新型企業,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𓀂:
(一)在國際國內某一學科➞、技術領域內🙌🏽,主持過重要的科研課題或工程項目;擁有高技術含量的科研成果、且具有產業化的可行性,並能夠取得明顯經濟效益。
(二)擁有獨立自主知識產權(專利、軟件著作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權、專有技術等)🧖🏿,且技術成果達到國際先進、能夠填補國內空白🖲,或國內領先、能夠引領相關產業發展,具有產業化的可行性並能夠取得明顯的經濟效益。
(三)具有海內外自主創業經驗,熟悉所創辦企業相關產業領域🤶🏻🧑🔬,能帶技術、帶項目、帶資金來(在)寧創業。
(四)下列人員可直接進入綜合評審:
1、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國家“千人計劃”特聘專家♠︎、江蘇省“雙創計劃”入選者;
2、在世界500強企業擔任中級以上職務或中國500強企業擔任高級職務的專業技術人才和經營管理人才;
3、在國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擔任相當於副教授以上職務的專家學者;
4⛸、全國“985”、“211”高校和在南京高校🤹♀️、科研院所的教授、研究員🍻。
二🧑🏿、申報要求
(一)2011年1月1日以後在南京首次創(領)辦創新型企業的均可申報;
(二)擬在南京創業的申報人,申報前未落實創業載體的,由“南京321引進計劃”專項辦協助推介,申報時應與南京紫金科技創業特別社區、高新區🦛、開發區(工業園、科技園、創新街區)及各類科技企業孵化器簽訂入園協議,並在審定公示後三個月內完成工商註冊,且實收資本到位的👷🏿♂️🏌🏿♂️,可在規定時間內兌現政策☆。
(三)申報人所創(領)辦企業的行業領域主要為電子信息、風電與光伏裝備、智能電網與電力自動化、通信、節能環保、生物和醫藥、新材料、軌道交通🌐、航空航天🖖🏽、軟件和服務外包等南京市重點發展的新興產業領域以及具有創新商業模式的高端現代服務業;
(四)申報人到南京創業後,每年在南京實際工作時間須在半年以上;
(五)初創式申報人須在所創(領)辦企業擔任副總經理(或相當於)及以上職務⚡️,且申報人個人投入企業的實收資本(包括技術入股)不少於100萬元人民幣;
(六)嫁接式申報人應具備2個必要條件🙃🔪,一是與本土企業在南京合作創(領)辦新企業,同時擔任新企業副總經理(或相當於)及以上職務;二是須持有新創企業30%以上股權(或期權)。新註冊企業的實收資本不低於政府扶持資金;
(七)已經獲得“紫金人才計劃”資助的😳,不再申報本計劃。
三🕵🏻、扶持政策及兌現
參照《中共南京市委辦公廳、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領軍型科技創業人才引進計劃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寧委辦發〔2011〕70號)執行👩👧👧。
四🧑🍳、申報辦法和工作程序
(一)申報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接受申報,申報截至時間為2011年12月15日;
(二)申報方式:常年網上申報,符合條件的申報人可通過“南京321計劃”網直接申報;
(三)申報材料:
1、申報人可在網上在線填寫《南京領軍型科技創業人才引進計劃申報書》✊🏻🚚,其中初創式人才填報A類申報書,嫁接式人才填報B類申報書;
2、按照網上在線申報的提示👝,提交各類證書👨🔬、證明🚛、協議、報表等附件材料原件的掃描文件或數碼照片;
3、在線填寫和提交的附件材料包括🧑🚒:
(1)引進人才的身份證明(身份證或護照)🌀、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資質證明(證書)、在原單位擔任重要崗位職務的證明和其他有關工作經歷、資歷的證明材料;
(2)專利等知識產權證書及權屬證明。反映人才能力、業績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3)創業項目商業計劃書;
(4)已創(領)辦企業的營業執照、會(審)計事務所的驗資證明↙️、公司章程、相關財務報表、擬創(領)辦企業須提交與載體簽訂的入園協議;
(5)嫁接式人才還需提供與新企業簽訂的引進協議🦢、股權(或期權)證明書;
(6)其他需要提供的附件材料。
4、申報網站與咨詢電話
(1)“南京321計劃”網:www.321.gov.cn
(2)“南京321引進計劃”申報工作咨詢電話:025-83151772、83151773。
(四)工作程序:網上申報―資格認定―項目初審―技術評審―綜合評審―項目對接與雙向選擇―項目路演與洽談―簽訂合同。
南京領軍型科技創業人才引進計劃專項辦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日
來源:南京日報數字報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