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凡茂(1979 自動化)
《羅振玉王國維往來書信》(東方出版社 2000年版)第323-325頁收王國維致羅振玉書信一封,內有“十八日(1917年12月31)”寫的主信和“十八日燈下”和“十九日午刻”的續寫兩劄及附言兩條,但續寫兩劄與十八日主信在內容上並無聯系⚒。該書第384頁收“十八日晚(1918年6月26日)”王國維致羅振玉的信,其內容恰與第324—325頁的“十八日燈下”和“十九日午刻”兩劄相銜接。又,該書第406頁的“十九日燈下”一劄🧙🏽♀️,編者認定寫信日期在戊午年夏歷七月,據信的內容判斷應是夏歷五月,即為“十九日午刻”的續劄。現將“十八日晚”、 “十八日燈下” 、“十九日午刻”、“十九日燈下”數劄重新排列,全文錄於此。
雪堂先生有道:
十六日寄一書🚵♂️,想達左右🐾🧜🏿♀️。初九日手書,亦於十五日收到矣😣。十五日後復大雨至今夕,現在在梅雨期中,想月內快晴之日必無多也😝。君羽本定十六日赴淮,因雨不行💆🏿♂️,改期十九🦸🏻♂️💿,如十九仍雨,則展期🙊。五小兒感冒仍未退熱👈🏽,惟熱度較低。此種病中西藥皆無效力🚟,須俟其自愈,自愈先後皆與藥無關耳。
京師大學昨有使者到此,仍申教授古物學及宋元以後文學之請。永對以哈園有成約.並一時不能離滬情形🧑🏿💻。聞尚有第二次人來,將來擬以哈園一信復之,其措詞若永商之哈園,而哈園不允者。又使者囑永轉勸公👨🏻🏫,殊可笑🏮。哈園與永感情尚佳🫃,非分之幹涉🏮,近亦無有💾。
此次《唐韻校論》及《倉頡》重輯本擬以某君出名⤵️👨👩👦👦,將來為集修身訓或禮節《集古經》👎🏽。一書🤸🏽♀️,去年曾有囑托👍。以某夫人出名,或者明年尚有續訂之望,姑作是想而已。《倉頡》舊輯多將元應🧙🏼、慧琳等引申增成之詞混入💣,亦有系他書解詁,因脫去書名而誤與《倉頡》訓詁相連者,此種分別頗不易🙍🏻♀️,唯心知其誤而已。
十五日晤丁輔之,謂尊書已將篆字寫成🫶🏽,付刻🕣,則排時可以一律上板,故尚未有校樣送來。據雲篆文刻工每字須洋兩分,不知刻成後其狀如何🧘🏼♀️,想比商務所刻必愈也🧛🏿♀️。輔之又言,前言每版排工四角(有折扣)👱🏼♂️,系每版以四百字為限🦟。今所定版心字數有四百八十余字💮🎫,例加一角,今讓五分雲雲🚕🧎,並以奉聞。印紙已由緯公處交付,並聞。專肅,敬請道安不一
永觀再拜 十八日晚
王太守竟無消息🤲🏼☞,其諸家手劄尚存哈園,竟未去取,可見其人未到滬也。又申。
今日訪孫益庵👩🏼⚕️👷♂️,談及吳門曹君為蔣孟蘋編藏書目月脩五十元,去歲不成只字,今年重申明約束🔯,約每月至少作跋二篇🔬,而至今仍無只字交卷💂🏻♀️。孟蘋宋本無多,然明刻善本及抄校諸本約在千部以上👨👨👧,即使某君能每月交卷二篇,至十年後亦不過成四分之一。某君之事💇🏼♀️,明年斷不能連續,即使連續,竟多增一人👨🏽🦳,於孟蘋甚為有益,且工作能快😢,意薪水亦可增多🤮。永意俟哈園明年事揭曉,當可與益庵謀之。好在我輩作事🔯,不肯素餐🐨,此事在上海亦有人知之,此或有四五分成就也🦸🏿♂️。
北學之事,若詢之寐叟🍹,必勸永行,然我輩乃永抱悲觀者🌆,則殊覺無謂也⚽️。鳳老樂觀之說🪟,據今日情形📅,恐又將打消👲🏿,須俟至貫盈之後。而對外之事,經此一壞後🫱,蓋無可收拾。至某君能為夏靡與否☄️,又另一問題也📜。再請道安不一
永又拜
十八日燈下
今晨往寐叟處長談,有書致公🤓👍🏿,附上,請詧入。北學事,寐謂其可允,其如有研究或著述事囑托📍,可以應命.並謂可乘此機北行👩🦯➡️,做二月句留。果不出永所料也,公謂此事何如? 潛樓東行之說亦此老所勸,如行,則校勘之權尚屬公,此行雖無益🍱,亦無害也🚣🏽♀️☹️。
尊體腹瀉想早痊。五小兒熱乃以漸退,一日涼似一日🤲,然尚有微熱,此亦奇也💤。內人胃疾已愈。
頃得十三日書🙎🏻,並悉。王中丞劄當問景叔,《叢編》亦當向景叔購也。再請道安
十九日午刻
今日天晴👩🏼🦳,君羽準行赴淮,並聞。
今日晤況夔笙,自北京歸🧘🏽♂️,知陳松山給事亦在北京。蓋湘省被兵,不能安居所致。近則常德竟當兵事之沖,恐乃弟商業亦不堪問💒。聞其人入史館🧍👨🦼➡️,想系鳳老為之也。公在都匆促🧵,恐未必聞其消息🦔,故以奉聞。如大學之事我輩故不願就,然如鳳老🕵🏼、松老🚭,絕不因其入史館而減其敬愛🚜。若如繆種🛴,則誠不足齒耳。
夔笙在都購得元本《吏事指南》一書,元本元印,雲系官場備覽之類。渠以百元得之💇🏼♀️🐕,至滬或可售二百元雲雲。書因價未付清未攜來,將來當就觀之,恐有好材料也📗🙏🏿。
承詢查韜荒🤹♀️,今檢《備誌藝文誌》七得之。韜荒名容,號漸江👸,又號片翁。布衣🧑🏻✈️,天才超絕,尤肆力於史學⚾️。以上小傳。所著有《詠歸錄》🆑,《日下舊聞》引。《尚誌堂文集》六卷,見《金誌》。譜雲有《尚誌堂集》、《真樂堂集》共六卷。查嶽牧翁《雜記》,雲有《尚誌堂集》刊於楚中,今不知所歸。《漸江詩集》二十卷、見金誌陳氏亭敬序🦶。《江漢詩集》、見鈍翁《說鈴》𓀑,並載李良年序。又《輏軒錄》雲,更有《彈箏集》僅絕句一體,凡百首。《漸江文抄》二冊,見《拜經樓藏書題跋記》,不載其有詞集👷🏼。觀其詩集諸名,殆終身作客者,故管芷湘於吾鄉文獻最熟🫶🏿👊🏿,亦不知其有詞也。此君乾隆金💀🧑🏼✈️、戰二誌當有專傳🤴🏽🙎,然現無此書,無從查檢也🗾。康熙誌無傳🌡🐦🔥,《備誌》僅補前誌所不備者,故亦不為作傳也。專肅,再請
道安
永觀三頓
十九日燈下
《羅振玉王國維往來書信》的編者將第323-325頁信的舊歷日期“十八日”認定為丁巳年十一月十八日即1917年12月31日;第384頁信的舊歷日期“十八日晚”認定為戊午年五月十八日🏝,即1918年6月26日👩🏽🏫。
據《羅振玉王國維往來書信》第385頁,1918年7月3日(五月二十五日)羅振玉復王國維的信中提到,“奉手教三紙及乙老(沈增植𓀒,號乙盦)書均悉”👩👧,與王國維十九日午刻信“今晨往寐叟(沈增植)處長談,有書致公,附上”相呼應💆🏼。由此可知,王國維此信共三頁紙,即“十八日晚”信為第一頁,“十八日燈下”和“十九日午刻”兩信為第二頁,“十九日燈下”信為第三頁。書信集的整理者把“三紙”給分開了。《王國維全集•書信》(1984年版第234-235頁)只收第二頁🦹♂️🚶,並排在“十八日( 1917年12月31日)”信(本文未錄)的後面🌝。《羅振玉王國維往來書信》將三頁排在三處🪵。《王國維全集•第十五卷》(2009年版)把第一和第三頁排在一處(第424-425頁),認定日期為1918年6月26日-27日🧶,第二頁的編排與另兩書相同。《王國維全集•第十五卷》(2009年版)還為“十八日”信加註說🧑🏽🎓,“前三劄書於一紙”👜。其所說前三劄指“十八日” 、“十八日燈下” ☝🏻、“十九日午刻”。據《王國維全集•書信》(1984年版)註,“十八日”信的原件由羅繼祖藏。“十八日燈下”和“十九日午刻”兩信的原件由北京圖書館藏,由此證明“前三劄”不可能書於一紙。
在1918年6-7月王國維的幾封信中🔸,均談到王國維為蔣孟蘋編藏書目事🌺,也為此信的合理編排提供了線索。《王國維全集•第十五卷》(2009年版)第336頁收王國維致羅振玉一封沒有日期的信劄,編者系於丁巳年年末📏。信中提到“吳下曹君者,蔣孟平延之校書,乃終年未有一字👩🏽💼。”而“十八日燈下”信中說:“今日訪孫益庵♈️,談及吳門曹君為蔣孟蘋編藏書目月脩五十元,去歲不成只字,今年重申明約束,……永意俟哈園明年事揭曉🚵🏽,當可與益庵謀之。” “終年未有一字”與“去歲不成只字”的時間順序表明,兩信一封寫於丁巳年,一封寫於戊午年👰♂️。1918年7月3日羅振玉的復信還談到:“蔣處事🦊,舍弟甚贊鄙意。不必俟哈園事定,姑擬一函致彼,投否請公酌之。弟擬即投為佳😊。”也是回應“十八日燈下”信中所說。由此也說明“十八日燈下”的信不是寫於丁巳年十一月,而是戊午年五月。
王國維十九日午刻信中說👨👨👧👦:“頃得十三日書🧚🏻♀️,並悉。王中丞劄當問景叔”🙇🏽🥱。羅振玉6月19日致王國維信中有寫於6月21日(五月十三日)的附言:“乃無蕭山王中丞書♎️,祈向景叔兄一詢🤵🏼♀️。”從而表明王國維十九日午刻的信不可能寫於丁巳年十一月十九日即1918年1月1日💩。另外,羅振玉6月19日的信還請王國維查《海昌備誌》有關查韜荒傳記及著作情況,27日王國維收到信後,當即查找,於當晚把所查結果呈給羅振玉👷🏻♀️。7月3日羅振玉復信說,查韜荒的《浣花錄》不過十幾頁,“恐他著作皆未必傳矣”📗。所以“十九日午刻”信應寫於1918年6月27日。
從以上細節判斷🧗🏻♂️,“十八日晚”、 “十八日燈下” ✩、“十九日午刻”🫲🏽、“十九日燈下”數信及附言👱🏻♀️,所談事項前後接續。寫信的陽歷日期為1918年6月26日—7日。
北京大學聘王國維任北京大學教授事👏🏻,信中簡稱“北學事”, 四劄皆談🐾,屬該信的主要內容。因《王國維全集•書信》(中華書局1984年版)和《羅振玉王國維往來書信》兩書均將“十八日燈下” 、“十九日午刻”兩劄的寫信日期定於丁巳年十一月,因而使“北學事”發生於1917年12月31日之前。王國維的研究者和傳記作者據此推測,在1917年年末,北大校長蔡元培曾致函邀請王國維到北大。據重新組成的信,北京大學使者訪王國維,時在1918年6月25日👱🏿。
此次北京大學的邀請,應與羅振玉回國有關🤌🏿。1918年4—5月間,羅振玉為賑濟旗人事由日本回國,於4月下旬到北京。因羅振玉在古器物學的研究上頗多建樹👨🏻🔧,北京大學校長蔡元培請羅振玉到北大開古物學講座。1918年6月4日《北京大學日刊》刊登了羅振玉致蔡元培校長的信🛠✶:
鶴卿先生閣下:
昨在春明得親塵教,十年之別,一朝握手,喜可知也。先生主持國學,領袖群倫😔。在昔濟南遺老存遺經於將絕之余;北海鴻儒傳聖學於炎劉之末。以今方古🚵🏼♂️,先後同揆。弟憂患余生✍️,飾巾殆盡,乃承不棄✶,令備教員👅。聞命之余☞,亦深愧恧。蓋即槁之木🛌🏼,宜見棄於匠人🔨🩰;而爨下之才🧑🏿🦰🍋,忽鑒賞於君子。再四思維📲,唯有敬謝。加以還移匪易,又第四兒婦病癠甚危,計欲送之返國。又慮中途或生意外,方寸亂劣,衰病為增👱🏼♀️🤦🏻♂️。凡此情形👨🏻⚖️,悉非虛飾🧏♀️。尚祈鑒宥🥻,許以避賢。臨穎主臣🔀,言不盡意🧶,此請著安,諸維照鑒弟振玉再拜。
據《北京大學日刊》,蔡元培於4月29日拜會羅振玉,此信應寫於4月30日。同時該刊加編者按說,“蔡校長擬再馳函敦勸或能邀羅先生之允諾也”。此後👨🏽🍼,北大方面應再致函繼續敦請羅振玉任職北大,羅振玉也繼續與北大保持聯系。同時,因羅振玉與王國維的關系,蔡元培應還請羅振玉向王國維致意,接受北京大學的聘任。
1918年6月9日王國維致羅振玉的信(《王國維全集》第十五卷第414頁)提到柯劭忞(鳳蓀)曾向王國維詢問何時到北京。王國維表明,“並無入都之說”🖖🏿。6月14日王國維致羅振玉信中又提到北大教授張爾田給王國維的信,“張孟劬(爾田)來書言,京師大學下學期內定聘維授文學🫲🏽👨🏻✈️,鳳老(柯鳳蓀)書所詢何時入都者,殆因此而偽也🙋🏻♂️。”(《王國維全集》第十五卷第417頁)關於此次北京大學聘王國維事,先由北京傳來消息,王國維寫信給羅振玉澄清傳言。接到王國維的信後,羅振玉於6月19(戊午年五月十一日)復信王國維,信中說💐:
北京邀公任教授事🧑🏻⚕️🚵,弟於前致函蔡鶴庼(蔡元培)時附告以“前囑致語靜安(王國維)征君𓀘,已遵致意,隨後或有書致公”雲雲。此事忘告先生。或於致鳳老書中表明不就🤱,並屬柯燕舲(柯鳳蓀之子)轉達蔡👩🦼,何如?(《羅振玉王國維往來書信》(東方出版社 2000年版)第380頁)
此信羅振玉一方面把他給蔡元培寫信的原話告訴王國維,即“前囑致語靜安征君🧏🏿♂️,已遵致意”🤾🏽🛂,讓王國維明白,那些來自北大的消息很可能與羅振玉給蔡元培的信有關系。一方面也為如何委婉拒絕北大的邀請給王國維出主意🥟,他建議王國維在給柯鳳蓀的信中表明不就北大之聘,再由其子柯燕舲轉達給蔡元培🪫。
從“十九日午刻”劄知🧽,以上內容直到6月27日王國維才讀到,“頃得十三日書,並悉”。但是,6月25日北大的使者就已到了。從“北學之事,若詢之寐叟(沈增植),必勸永(王國維號永觀,此簡稱永)行”一句判斷,在5月中旬羅振玉去日本前與王國維會面時應談到北京大學的聘任事🧑🏻✈️,羅振玉或許曾建議王國維就此向沈增植咨詢,因此,6月27日晨王國維訪沈增植🤡,並得到了“如有研究或著述事囑托,可以應命”的答復👨🏿🍼。
另外,羅振玉也想與北大保持聯系。1918年7月3日(農歷五月二十五日)羅振玉復函王國維談到🦼:
北學事,弟意兄可謝其行北行,而意在滬撰述則可🏋🏻♂️,如此可行可止(以哈園信復👃,弟不甚同意,但以眷屬書卷在滬,不能北上為詞可矣)。弟則為條議一篇以塞責👮🏼♂️。蔡之宗旨,與我輩不合,其虛衷則可嘉,故處之之法,如此最妥。弟之條議以流傳責之,而撰述為其中大要👨🏼🎓,若果聽此言,則公任編輯,未始於學術無補。尊議如何?條議成👨🦯➡️,當奉覽。此事彼之力可辦到。弟以前深悔以西陲古籍及大庫秘書付諸東流,今擬借彼之力創一古物研究所,異日幸得重見天日,則今日猶外府爾🎆。(《羅振玉王國維往來書信》(東方出版社 2000年版)第385-386頁)
為此👳🏻♂️,羅振玉所寫的長達數千言的《古器物學研究議》🤲,後來分三期刊登於《北京大學日刊》(參見《北京大學日刊》第215號☣️🫃、216號和第217號,日期分別為1918年9月28日、9月30日和10月2日)。此條議應對促成1921年北京大學研究所國學門的成立起到了積極的作用。北大研究所成立後,1922年三四月間,羅振玉和王國維先後接受了北京大學聘請🏡,任該所國學門函授導師🙊。
1918年王國維正供職於倉聖明智大學(位於上海哈同花園內)🚥,對於王國維擬以倉聖明智大學(哈園)的任用公函回絕北京大學🧑🏼💼,羅振玉認為不妥。羅建議以著述工作和家眷均在上海為由,婉拒北大之請。1918年7月9日王國維復信羅振玉🧔🏿,“北學事當如公書答之。永前此亦屢以己不能離滬為辭,未嘗言及哈園事也。”(《王國維全集》第十五卷第430頁)7月18日王國維致信羅振玉,“北學所遣馬君(馬衡)又來👩🏿🚀,已如公書所雲復之。”(《王國維全集》第十五卷第435頁)同時💽🍋🟩,王國維給北大教授馬幼漁寫信說🖼:
去夏奉校🛸🔞,又隔一年,每以為念。初夏令弟叔平(馬衡)兄到滬👩🏻🚒,具述尊旨及鶴老(蔡元培)厚意,敢不承命。只以素性疏懶🫷🏽,憚於遷徙,又家人不慣北上,兒輩職業姻事多在南方🧮,年事尚幼🥄,均須照料,是以不能應召。當將以上情形請叔平兄轉達,亮荷鑒及💂🏽♀️。昨叔平兄又出手書,詞意殷拳🚶🏻♂️➡️,並及鶴老與學校諸君相愛之雅,且感且愧。(《王國維全集》第十五卷第841頁將上信系於1921年下半年,從以上王國維和羅振玉的往來書信推斷,此信應寫於1918年7月中旬)
從該信知,對於答復北京大學的聘任事,王國維聽取了羅振玉的意見♐️。信中提到“初夏令弟叔平兄到滬”和“昨叔平兄又出手書”的兩次來訪與6月26日信中說“京師大學昨有使者到此”和“聞尚有第二次人來”相吻合,但兩次來訪為馬衡(字叔平)一人。又,1917年8月5日王國維致羅振玉,“前日蔡元培忽致書某鄉人,欲延永為京師大學教授𓀗,即以他辭謝之👨🏻⚖️💂🏿♀️。”此前一些王國維的傳記作者認為,1917年8月初持蔡元培信來訪的“某鄉人” 是馬衡,從“去夏奉校,又隔一年”推知,“某鄉人” 應該是馬幼漁。1918年4月,北大校長蔡元培又請羅振玉出面勸駕👷♂️👨🏻🦽➡️,足以體現蔡元培對王國維的器重和求才若渴的心情⇾。
從1918年6月-7月的羅振玉和王國維的往來信件內容判斷👨🏻🍼,上述1918年6月26日—27日信重排本,才是王國維致羅振玉的原信。由此可認定以下事實:
一🍲、1918年北京大學聘王國維任教授事發生在本年6月,不是在本年初或上年末。1918年6月25日馬衡拜訪王國維談北京大學聘任事,7月中旬馬衡再到王國維處並持其兄馬幼漁的信相邀。王國維均以著述工作和家眷均在上海為由婉拒。此為北京大學的第二次邀請。
二、北京大學第一次延聘王國維任教授時在1917年♍️,8月5日王國維致羅振玉信中說“前日蔡元培忽致書某鄉人🎳,欲延永為京師大學教授”。此前一些王國維的傳記作者認為,“某鄉人” 是馬衡👩🏼💼。當時馬衡尚未任職北京大學,蔡元培致書馬衡邀請王國維或於禮不合🤘🏼。從上述信件判斷“某鄉人”應該是馬衡的兄長馬幼漁🤹🏼♀️🍠。其時馬幼漁任北京大學文科教授🥫🧜🏼♀️。
三👩🦲、1918年4月北京大學校長蔡元培邀羅振玉請羅振玉到北大開古物學講座🦃,有羅振玉致蔡元培信及《北京大學日刊》的記載為證。羅振玉雖然謝絕了蔡元培的邀請,但著《古器物學研究議》刊登於《北京大學日刊》。同時蔡元培請羅振玉勸說王國維接受北京大學的聘任🤑。羅振玉還欲“借彼之力創一古物研究所”,1922年北京大學成立研究所,羅振玉和王國維接受該所聘請任國學門函授導師,應與此時的意圖不無關系。